租屋糾紛的解決 崔媽媽基金會 (2007-03-21) 1.當房東與房客發生租屋糾紛時,通常最直接也最快速的方法 就是雙方溝通協調?室內裝潢A直到雙方均能接受為止。 2.但當彼此無法達成共識時,就必 系統傢俱須用強制力來解決了,依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編第二章及第三章的規定,符合 澎湖民宿一定要件者,得選擇調解或進行簡易訴訟程序。 3.此外,在八十八年二月三日新增訂了民事訴訟法 ARMANI第二編第四章「小額訴訟程序」,以因應日常生活中大量的小額交易糾紛,避免因為適用通常訴訟程序的慎重繁瑣而?G2000v響人民為自己小額財產權爭取應有權益的意願,侵害憲法所保障的權利,而造成社會不公及對司法的不信任。 a.小額訴訟程序的特色 裝潢在於簡便迅速,且做了一些利於一般人民(即非法人、商人、大公司…等)的規定,以使程序不成為阻礙人民爭取權利的因素。其中詳細內容,請參?關鍵字行銷\附錄之小額訴訟程序。 b.如果房東與房客的糾紛金額在新台幣十萬元以下者適用之,但若法院認定不妥,仍可依其職權改用簡易程序。此外,若糾紛金額超過新台幣十萬 酒店經紀元而仍在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下者,雙方可以合意適用小額訴訟程序並以文書證之。 c.該程序可於夜間或星期日或其它休息日行之,所以,各法院除上班時間外於其它時段仍提供小額 租屋網訴訟程序的服務,至於詳細作業情形請逕洽各法院。但若當事人其中一造提出異議者,就不能於非上班時間進行了。 d.關於小額訴訟程序仍有許多未能詳細介紹之處,請參閱法條或詢問各法律服務機構 租屋網。  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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