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顥(視頻截圖)
  繼21世紀網總裁劉冬、理財周報發行人夏日等人被上海檢察機關依法批捕後,備受關註的21世紀報系新聞敲詐案又有最新進展——昨日,21世紀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總裁沈顥、副總裁陳東陽、副總裁兼財務總監樂冰等人被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依法批捕。
  在檢察機關的批捕罪名中,沈顥領導下的21世紀經濟報道、21世紀網、理財周報3家媒體及8家運營公司涉嫌敲詐勒索、強迫交易犯罪;同時,沈顥還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、職務侵占、挪用資金等個人犯罪。
  警方:沈顥等人涉嫌勒索2億餘元
  “迷航”,對於如今的境地,沈顥如此形容。
  警方介紹,21世紀經濟報道、21世紀網、理財周報系21世紀傳媒旗下財經類媒體,利用其在財經界的廣泛影響力,與上海潤言、深圳鑫麒麟等公關公司相勾結,指使媒體記者通過各種途徑主動挖掘、採編上市公司、IPO公司的負面信息,並利用上市公司、IPO公司對股價下跌、上市受阻以及相關產業公司商譽受損的恐懼心理,以發佈負面報道為要挾,迫使上市公司、IPO公司與其簽訂合作協議,收取少則數十萬元、多則上百萬元的“保護費”。
  對於下屬媒體的涉嫌犯罪行為,沈顥承認自己不僅是默許,更是領導者、支持者、協調者和參與者。
  警方查明,在沈顥執掌21世紀報系期間,上述行為成了重要的盈利模式。而在龐大的利益鏈中,沈顥是實際操控者:一是通過制定高額考核指標,要求下屬21世紀網、21世紀經濟報道、理財周報3家媒體利用負面報道和“有償不聞”的方式逼迫擬上市公司、上市公司“合作”、收取“廣告費”。二是親自參與重大“合作”事項的決策,對21世紀經濟報道的重要客戶,直接指使相關主編刪除負面報道。
  警方初步查證,沈顥等人利用上述方法,迫使近100家公司直接或通過公關公司,與21世紀傳媒旗下3家媒體的8家運營公司簽訂廣告合作協議,涉嫌勒索資金共計2億餘元人民幣。
  沈顥除涉嫌單位犯罪還涉嫌個人犯罪
  警方透露,在擔任21世紀報系發行人和21世紀傳媒總裁期間,沈顥利用職務便利,在財務報銷、下屬公司註冊地選定等諸多環節存在涉嫌犯罪行為,目前查證的涉案金額累計達100餘萬元人民幣。
  2006年,21世紀傳媒以市場化運作後帶來了巨大收益,沈顥感到自身收入跟公司收益反差極大,遂與公司高管多次商議提高收入。
  陳東陽、樂冰等其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以及相關證據均證實,在未得到21世紀傳媒董事會同意的情況下,沈顥與其他公司高管採取虛構業務招待費、使用虛假的個人消費發票報銷等方式,侵占公司資金,為自己增加了收入。
  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鑒定意見書顯示,2006年到2009年,沈顥等人用這種方式共套取公司資金200餘萬元。其中,沈顥領取70餘萬元。
  在檢察機關的批捕決定書中,沈顥涉嫌的另一個罪名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。這也同樣發生在21世紀報系近年來擴張發展的背景下。
  2010年前後,21世紀傳媒旗下的一些公司落戶上海某經濟園區,併成為園區內的稅收大戶。2011年,公司財務總監樂冰按照沈顥的指令,以撤離註冊園區為砝碼,要求經濟園區給予公司高管個人好處費。
  “21世紀傳媒的高管提出這一要求後,為了留住企業增加開發區的稅收,沒辦法才同意進行獎勵。”相關經濟園區負責人俞某某證實。
  警方查明,該經濟園區於2011年、2012年分別給予20萬元人民幣現金,共計40萬元,沈顥與樂冰各分得一半。沈顥還特地關照樂冰向經濟園區索要獎狀,以“獎勵費”的名義掩蓋收錢事實。此後,沈顥沒有再提出將企業搬離園區,也不再要求為企業向園區爭取優惠政策。
  心路歷程:因“貪欲”走向歧途
  據警方介紹,從9月25日被帶走接受調查至今,在監視居住的這段時間里,沈顥進行了深刻反省。“回顧40餘年的人生道路,我有過美好的理想和追求,並獲得了驕人的榮譽和社會地位,而今天,我失去自由,囚服加身……”
  1992年,沈顥進入南方報業工作。執掌21世紀報系後,沈顥帶領團隊開疆拓土,力圖成為中國商業報紙的領跑者。2010年證券市場IPO重啟,沈顥從中嗅到了商機,但也就此帶領21世紀報系走上了一條利用負面報道和“有償不聞”的斂財之道,與自己崇尚的聖徒般的職業操守漸行漸遠。
  沈顥說,自己還有一種法不責眾的僥幸心理,認為既然是行業內比較普遍的行為,就沒有充分反省這種行為的惡劣性質。“無論是利用負面新聞,還是利用有償沉默謀取經濟利益,都是對媒體社會公器的玷污,是一種犯罪行為。”
  隨著職位升高、權力加大,沈顥有了越來越多觸手可及的掙錢機會。
  據警方介紹,2012年,沈顥的家人要去美國,適逢公司其他高管也要赴美國出差。於是,沈顥要求助理以他的名義一起訂機票,之後將機票改為家人的名字,並將機票費用以其個人因公出境的名義報銷。
  “有了這一次後,我覺得挺好的,既為自己節省了開支,又沒什麼風險,以後又多次重犯。”沈顥供述。
  他還交代,他曾經採取自批自借的方式,讓助理以個人名義向公司借出外匯,用於家人的出國或留學費用;收受索取下屬公司註冊地給予的好處、利用虛假髮票報賬獲利,累計涉案金額已超100萬元。
  “始以小惡,無傷大雅,日積月累,終成大患。”這是沈顥的深切感悟。
  新華社  (原標題:21世紀傳媒總裁沈顥等人被依法批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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