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陵晚報訊(記者 薑靜)近日,揚州市物價局、財政局、教育局聯合發出通知,公佈了揚州市2014年春季學期中小學收費標準。
  通知明確,揚州市城鄉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全部免收學雜費、免費提供教科書和作業本。
  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費,按民辦學校原收費標準減去公辦學校相應年級原學雜費標準收取,即小學1-2年級減收84元,3-6年級減收104元、初中減收150元;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代辦費中,必須扣除政府免費提供的教科書、作業本費用。收費標準規定,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收取體檢費、城市小學困難班費和借讀費。
  公辦普通高中仍按評估確認的星級收費,學校已收取擇校生擇校費後不得再收取學費。公辦普通高中代收費項目為教材費(含磁帶)、作業本費、校服費(農村中學不作要求)、軍訓服裝費和社會實踐活動費。
  中小學校服應遵循學生自願購買的原則,必須公開招標採購,具體收費標準按實際招標採購價格執行,但春(秋)裝費每套最高不得超過125元,夏裝費每套最高不得超過70元。  (原標題:新學期中小學收費標準出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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